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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貸款已開始申請了喔!!

學雜費減免申請請在104年1月5日至104年1月16日!!(請繳交資料學雜費減免申請書、減免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學生本人和父母親)、繳費單)。


學雜費減免:

(1)辦理流程:

至本校網頁「學生資訊」,點選減免學雜費登錄資料,於申辦時間或註冊當天攜帶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之正本與影本至「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申辦,再依指定方式繳費。

(2)申辦時間:

第一次梯次:104年1月5日至104年1月16日(辦公時間上午9:00-下午4:00)

第二次梯次:104年1月19日至104年2月13日和104年2月25日至104年2月26日(辦公時間上午9:00-下午4:00)

(3) 辦理地點: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許嘉宏先生或淡水校區學務處生輔組康傑先生。

(4) 應繳證件:「減免相關證明文件」、「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含同學本人以及父母親)」、「學雜費減免申請書」和「本學期繳費單」。

(5) 申辦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子女學雜費減免,繳交全戶戶籍謄本時(一)未年成同學(未滿20歲):父母親離婚,戶籍謄本只要包含法定代理人和同學本人(二)已成年同學(已滿20歲):父母親離婚,戶籍謄本要包含父母親和同學本人。

(6) 辦理學雜費減免時,繳交「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戶籍謄本裡的記事欄要詳情記述,不可刪除,否則不予辦理。

(7) 辦理學雜費減免,所繳交「近三個月全戶戶籍謄本」,可以用「新式戶口名簿」取代,「新式戶口名簿」只接受甲式和丙式格式,並且記事欄要詳情記述,不可刪除,否則不予辦理。


就學貸款:

(1)申辦期間:104年1月15日至104年2月17日止(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春假期間暫不受理)。

(2)辦理流程:

步驟一:至本校首頁→『學生資訊』→『就學貸款系統』,輸入申請資料。

步驟二:至台北富邦銀行網路銀行網站(網址: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點選就學貸款申請加入會員;填寫就學貸款申請書,並列印『申請單』三份,完成後持本校學雜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對保手續』。(請參考本校首頁安定就學區就學貸款線上申請及對保流程)

步驟三:日間部學生請持課外活動費、系(科)會費之單據;夜間部持夜聯會費之單據,至「第一銀行」或四大超商完成繳費。

(3)至台北富邦銀行完成對保後,將「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及「學雜費」之收據,親自繳至士林校區聯合辦公室生輔組許嘉宏先生或淡水校區學務處生輔組康傑先生。
※截止日期:註冊日前將「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繳回」。未送繳「就學貸款撥款通知書」者,視同未完成就貸。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02-28102292#2011 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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